對社會負責的慈善團體


向服務對象、捐款者及公眾負責

彩虹公益社(RVC)要求所有員工及義工遵守「RVC工作人員職業道德守則」。同時,我們所開展的公益項目首先以需求為導向,尊重每一位服務對象的實際需要,按照需求制定和設計公益項目,確保所提供的服務切合服務對象的發展和改變。此外,我們保證認真對待每一筆捐款,無論金額大小,均按照捐款者的意願及方向使用,確保款項用於服務對象或相關受助群體。我們亦要求所有團隊成員在財務及項目執行上嚴格自律,以專業態度開展工作及推行項目,向服務對象、捐款者及公眾負責,確保每個人都會受到尊重。


向環境負責

彩虹公益社(RVC)要求所有員工關注環境對地球造成的影響,在各類出行中盡量選用公共交通工具、騎單車或步行等低碳方式,以減少碳排放。在辦公方面,應盡量選擇節能電器,以支持環保能源的應用。同時,建議員工及義工在日常生活中減少不必要的浪費,減少使用塑膠購物袋和即棄餐具,並支持公平貿易產品等。


提倡平等的理念

我們始終秉持性別平等、人格平等及權益平等的價值理念,並將此貫徹於所有行動策略之中。面對所有服務對象、捐款者、義工及員工,均一視同仁,不因其性別、種族、婚姻狀況、健康情況等因素而有所差別對待。


香港彩虹公益社RVC遵守以下法規、準則及標準

《公司條例》 | 《稅務條例》 | 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》 | 《個人資料(私隱)條例》 | 《雇傭條例》 | 《可持續發展目標(SDGs)》 | 《兒童權利公約》 | 《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》 | 《聯合國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宣言》 | 《「球體計劃」:人道主義憲章與賑災響應最低標準》